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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9 10:19:33  本文被阅次数: 我要打印 字号:

澳门人巴黎人6123网站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博研究生:

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http://yjs.dmu.edu.cn/info/1041/8455.htm及《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院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及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即: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学习刻苦,学风端正,成绩优异;

(5)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及社会实践,在校(院)级研究生会层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以及荣获创业奖项、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和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和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选。

(6)辅导员综合评定合格,导师及教研室同意推荐。

2.符合下列具体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

(2)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培养计划及院系、教研室安排的学习和工作任务,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教研室和导师安排;

(3)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科研项目;

(4)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对待临床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学习勤奋、具有奉献精神、医患关系融洽;

(5)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及院系组织的社会实践、公益服务和文化体育活动,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6)自觉履行学生义务,无拖欠学费、住宿费等情况。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得参加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行政处罚;

(2)违反学院、学校规章制度受到院级以上通报批评或校级处分;

3)在学术研究中存在学术不端等弄虚作假行为;

(4)在评选年度内考试课程成绩不合格;

(5)延期毕业;

(6)恶意拖欠学费、住宿费;

7)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研究生,不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评审办法及要求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培养单位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根据学校、学院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组织评审,在充分考察学生学业情况等综合表现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获奖。

2.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研究生奖助学金工作评审委员会,负责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具体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和研究生辅导员组织开展。

3.符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要求的研究生根据自身情况,经过导师同意,教研室推荐,在规定时间内由学生本人向研究生辅导员递交申报材料,现场进行业绩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4.申报要求:

① 所有业绩材料均为研究生阶段获得;硕博连读研究生,其科研业绩应为博士入学以后取得的科研业绩,业绩材料截至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16:00前;

② 所提交业绩材料中,研究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大连医科大学;

③ 已经用于既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并获奖的材料不得再次使用;如在本次提交材料审核中发现用于既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并获奖的学生取消申报评审资格;本次评选获得奖学金资格的研究生所提交业绩材料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

④ 综述按正常计分的50%赋分;

⑤ 科技竞赛统计范围为: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申请报名参加的竞赛,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科技竞赛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限加最高分;科技竞赛金、银、铜或前三名分别对应第一、二、三等次(若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为第一等次);科技竞赛个人参赛参考项目负责人赋分;获多项荣誉称号,根据赋分累计叠加(若同一称号,不同等级,赋分限加最高分,不累计叠加);担任两项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的研究生,不重复计算;

⑥ 会议论文要求在学术业绩截止时间内会议已经举办;对于同一篇论文或摘要(内容主体相近视为同一篇),被不同会议接收,将不重复赋分,限加最高分;

⑦ 综合素质积分”单项,已赋分的累计积分不能再用于同类奖学金评审;

⑧ 学业奖学金评审以学术业绩优先为原则,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如赋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通过 CET6 为基本条件,按照学生公共外语(英语)期末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入选名单。如若再相同,则按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期末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入选名单;再则参考《自然辩证法》期末考试成绩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如赋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通过 CET6 为基本条件,按照“学术论文”项目赋分总分值排名确定入选名单。如若再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积分”单项,以赋分分值排名确定入选名单;一年级、二年级博士研究生赋分相同的情况下,以通过 CET6 为基本条件,按照学生公共外语(英语)期末考试成绩排名确定入选名单。如若再相同,参考《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5.上交材料:

附件2: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一份,请按照文件中模板的要求认真填写打印并手写签名,导师手写评价意见并签名,教研室主任手写推荐意见并签名。(提示:“学位级别”等□请替换█,正反打印)

附件3: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份。

以上 需要学生打印纸质版,审核材料日提供。

《附件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附件5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汇总表

   以上 需要学生填报,由班长汇总电子版表格,5月6日10:00前发送到jcyjsgy@163.com邮箱,不受理个人申报。

发表文章:SCI文章需提供文章首页、影响因子页(文章发表当年);中文文章及会议文章要求杂志封面、目录页和文章首页;

其他支撑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所有学生干部及优秀毕业生等有关证明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一提供名单,不需要学生提供;

参与基金:需科技处提供的参与基金的证明(注明基金名称、编号和本人的排名);

请学生本人打印纸质版审批表、承诺书及支撑材料,按年级分别于5月7、8、9日在学院218会议室上交材料,并当场审核,具体年级和时间于班级群通知。

四、日程安排

55日,16:00前学生本人发送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及《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汇总表给各班班长。

56日,10:00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及《202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业绩汇总表》到jcyjsgy@163.com邮箱,否则不受理纸质版材料。

57-9日学生本人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份,《学术诚信承诺书》纸质版一份,及所有合格佐证材料

510日,学院公示通过审核的业绩材料。

513-514日,学院对学生业绩审核、赋分。

515-516日,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评审。

517-5月23日,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24日,评审结果上报至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芦鹤媛 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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